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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师王国强律师
王国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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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强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主修刑事专业,对处理各种刑事案件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先后为数百名当事人争取减刑,无罪释放或者是取保候审。王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希望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合法利益。
    王律师专业主修刑法,致力于法律研究多年,分析过大量的法院实际案例,掌握了丰富的 >> 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3 14:07: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决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5月27日发布的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379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标准为52379(元)÷12(月)÷21.75(月计薪天数)=200.69元。据此,各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的赔偿金应为200.69元。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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