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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师王国强律师
王国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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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强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主修刑事专业,对处理各种刑事案件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先后为数百名当事人争取减刑,无罪释放或者是取保候审。王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希望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合法利益。
    王律师专业主修刑法,致力于法律研究多年,分析过大量的法院实际案例,掌握了丰富的 >> 查看更多
 
一句话就可能被刑事拘留 更新时间:2019/3/7 9:45:44     根据近几年因网络不当言论被刑拘的案例,以及刑法关于相关罪名的规定,归纳了在网(微信)上千万不能说的十五种话,连一句都不行,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涉嫌犯罪:
  1.宣扬邪教、迷信活动的言论不发,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2.恐怖主义言论不发,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3.涉藏、涉港澳台等分裂国家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
  4.歪屈党史、军史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5.诋毁、污蔑党和国家历任领导人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侮辱诽谤罪。
  6.侮辱、丑化革命烈士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7.侮辱警察、破坏司法公信力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
  8.虚假恐怖信息不发,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9.煽动以极端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10.伤害民族感情、媚外投敌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
  11.伤害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发,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2.涉谣言论不发,涉嫌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3.涉密言论不发,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14.妄议中央政策、挑战中央权威的言论不发,涉嫌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15.恶意中伤丑化他人的言论不发,涉嫌侮辱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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