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师网--专业领域法律服务  行业动态 | 联系我们
上海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
上海刑事律师王国强律师
王国强 律师
手机:18217668868
手机:13585713918
律师简介更多>>
    王国强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主修刑事专业,对处理各种刑事案件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先后为数百名当事人争取减刑,无罪释放或者是取保候审。王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希望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合法利益。
    王律师专业主修刑法,致力于法律研究多年,分析过大量的法院实际案例,掌握了丰富的 >> 查看更多
 
怎么识别非法集资活动? 更新时间:2018/1/8 11:53:36

摘要:你知道怎么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监管高层总结,重点要做好“三看”,下文由上海刑事案件律师介绍。

  第一,看回报率。

  要看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

  此前,监管人士亦对财新记者指出,判断P2P平台的风险大小的第一步,就看预期收益率。如果收益率为8%-12%,这可以用机构产品解释收益;如果是收益率在12%-15%,这可以理解为民间借贷,但风险很高;如果收益率超过15%,则可信度更低。(见财新周刊2015年第49期“集资骗局大爆发”)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监管高层指出,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和载体,利用包括网络宣传、媒体宣传、在基层网点醒目位置张贴标识等方式,向广大金融消费者进行宣传,让金融消费者知悉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看范围。

  要看是不是针对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如果是一对多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私募基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如果是违反这项规定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比如,“e租宝”通过一些电视台和杂志大做广告,很明显就违反了这一规定。

  第三,看资金流向。

  要看筹集资金为谁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

  监管高层指出,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测预警,及早发现并报告非法集资资金动向,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异动特征的资金进行重点监测分析。对非法集资资金从银行转账的,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对策。

  据财新记者估算,2015年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高达2000亿元左右。一个很大特点是,非法集资借互联网金融之羽衣,迅速突破地域限制,成为跨省、跨国的大案、要案。

  非法集资亦有传染到正规金融机构,酝酿成系统性风险的趋势。“形势逼人,如果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案件高发态势,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会付出大的代价。”一位监管高层曾对财新记者表示



上海刑事律师 王国强律师 手机:18217668868

律师简介 | 刑法知识 | 刑事诉讼 | 刑事辩护 | 刑罚种类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