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88页。
[2]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914页。
[3]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1616页。
[4]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93页。
[5]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901页。
[6]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1625页。金泽刚、肖中华:《有关卖淫犯罪的疑难问题新探》,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6期,第55页。周道鸾、张军主编:《刑法罪名精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746页。张军主编:《刑法(分则)即配套规定新解释》(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560页。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93页。
[7]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1626页。
[8]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651页。
[9]同①,第487页。
[10]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021页。
[11]参见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87页。金泽刚、肖中华:《有关卖淫犯罪的疑难问题新探》,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6期,第55页。
[12]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93页。
[13]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651页。
[14]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619页。
[15]参见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91页。
[16]同①,第808页。
[17]张军主编:《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解释(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561页。
[18]全国人大常委命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28页。
[19]陈玉范:《试论我国刑法第358条的立法缺陷》,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1期,第101页。
[20]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1626页。
[21]周道鸾、张军主编:《刑法罪名精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746页。
[22]郭立新、黄明儒主编:《新释新解典型疑难问题刑法分则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第674页。
[23]郭立新、黄明儒主编:《新释新解典型疑难问题刑法分则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第674页。
[24]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93页。
[25]郭立新、黄明儒:《新释新解典型疑难问题刑法分则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第674页。
[26]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1627页。
[27]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673页。
[28]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902页。
[29]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93页。
[30]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6页。
[31]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94页。
[32]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625页。
[33]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842页。
[3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81页。
[35]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779页。
[36]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653页。
[37]郭立新、黄明儒主编:《新释新解典型疑难问题刑法分则适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第284页。
[38]同注⑥。
[39]周光权:《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7页。
[40]周海洋:《卖淫相关犯罪探究》,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第42页。
[41]金泽刚、肖中华:《有关卖淫犯罪的疑难问题新探》,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6期,第55页。
[42]张东、樊洪:《未成年人实行强迫卖淫行为的刑事责任》,载《中国检察官》2007年第9期,第20页。
[43]金泽刚、肖中华:《有关卖淫犯罪的疑难问题新探》,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6期,第55页。
[44]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903页。
[45]转引自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1628页。
[46]张明楷:《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载《中国法学》2008年第4期,第98页。
[47]同③,第97页。
[48]同③,第89页。
[49]周光权:《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第162页。
[50]周光权:《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第170页。
[51]同①,第162页。
[52]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582页。
[53]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903页。
[54]陈玉范:《试论我国刑法第358条的立法缺陷》,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1期,第102页。
[55]金泽刚、肖中华:《有关卖淫犯罪的疑难问题新探》,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6期,第55页。
[56]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20页。
[57]既然两罪是包容关系,那么包容关系是单独的法条竞合关系,还是特别关系的别称?对此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条竞合关系在特别关系、补充关系、吸收关系、择一关系之外,还包括包容关系。也就意味着包容关系是独立的法条竞合类型;见周光权:《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第158.另一种观点认为,包容关系就是特别关系。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01页。笔者赞成后一种观点。
[58]张东、樊洪:《未成年人实行强迫卖淫行为的刑事责任》,载《中国检察官》2007年第9期,第21页。
[59]王玮:《强迫卖淫罪的完成形态探析》,载《山东审判》第26卷,第81页。
[60]周光权:《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第164页。
[61]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89页。
[62]同注④,第703页。
[63]周光权:《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研究》,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3期,第162页。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仅供学习交流
上海刑事律师 王国强律师 手机:1821766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