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规定》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作的上述八点调整,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发展。经过上述调整,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无论是在适用对象还是在适用程序上都得到较大完善。假如这些新的规则能够得到顺利实施的话,那么,检察机关、法院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将会进行更为全面的司法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遏制侦查人员程序性违法行为、为被告人提供权利救济等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仅仅有法律规则的确立,并不足以保证这些规则的有效实施。要缩小书本法律与实效法律的差距,司法人员应当本着最大的善意,鼓起维护司法正义的勇气,总结司法审查的经验和智慧,脚踏实地地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个案中的实施。唯有如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最新发展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作者:张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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